努努书坊

繁体版 简体版
努努书坊 > 天下豪商 > 第526章 没有最奸,只有更奸 四

第526章 没有最奸,只有更奸 四(3 / 5)

:“和离不妥也离了,有开封府的文书为证,如何无效?而王氏入门又有三媒六聘,礼法俱全,如何不是正妻?若三媒六聘娶进来的妻子都可不算,那人伦之道还不俱坏?”

旧党这边的范纯礼也硬着头皮起身发言:“婚姻之道当从父母,陈大郎违逆母命,离弃结发,是为不孝。我朝孝治天下,应当判处离异无效,所以余氏才是陈大郎的正室。”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新党方面的李清臣接过话题道,“余氏因为无子被弃,陈大郎所为是符合孝道的,而当时陈母也未在开封府提出异议,因此不能判定陈大郎不孝。之后陈母主张陈余二人复合,乃是因为陈大郎至死无后,可见无后之根源不在余氏,且陈母和余氏情若母女,所以才将余氏接回。离异之事虽然对余氏不公,但是并不有违孝道,而且陈大郎也拿出资财,妥善安置余氏生活,因此也不违反三不出中的有取无归。所以陈大郎和余氏的和离,完全是合法有效的。”

这事儿的道理当然在王氏一边了!何天然何大状一年三千缗的薪水不是白拿的!所以旧党的几个君子怎么都说不过新党奸臣的。而且……旧党的君子们也不是金牌讼师啊!他们是科举考出来的官这个不错,但是宋朝的科举不考律法,虽然在高中后会进行一律法方面的培训和考核,但是这种培训考核往往流于形式,并不能让官员成为法律方面的专家。

而且儒家官员的法律意识通常比较单薄,这和儒家思想中轻法律,重教化的路子有关。

而与此同时,宋朝的讼师却是经过专门的“讼学”培训,有专门的教材,有专门的行会,还有师傅带徒弟,早就一个个比猴还精了。

官员怎么可能玩得过讼棍?所以逼不得已之下,大宋朝廷只得出台了“告事不干己法”的规定,用来打压讼棍。不过这条法律只能压缩讼棍在堂上的活动空间,写状纸,串口供,寻漏洞,找证据等等法律方面的活动,还是需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