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最终的作用竟是给杀手指路。
“我是杀手,只要有人出得起价,就没有不接的道理。而且我跟蛮族那批人不同,他们是籍籍无名之辈,开罪了百芳阁,会玷污百芳阁的名声,自然要遭到无穷尽的追杀。而‘夜神’颇有名声,做了这件事,只会让人称赞夜神的能为,百芳阁派人杀我,得不到任何实质上的好处,尤其我的身份是杀手,被盯上了,九重还虚境高手也要怵头,在没有把握除掉我之前,他们只能忍气吞声。”
通天古书嗤嗤笑道:“简而言之,你丫是光脚不怕穿鞋,而他们家大业大,惹不起你这滚刀肉,只能认栽。更重要的是,你小子干完这票后就会走人,完全不担心留下一个难以收拾的烂摊子,而他们再想杀你报仇,没一两个月的筹划,怕也不敢动手。”
罗丰摇头:“不,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只是个收钱买命的人,和百芳阁并无恩怨,坚守杀手的道德原则,就像是一把屠刀,有人拿我这把刀杀了人,罪责究竟应该落在刀上,还是买刀的人?亦或者卖刀的人?
这就是身为认钱不认人的杀手的好处,你可以做某个势力的敌人,也可以反过来为其所用,倒头来他们只会怨恨雇佣你的人,而不会落在你的身上——当然你的实力弱小,人家可以轻易报复回来又是另外一码事。”
通天古书反问:“你想说认钱不认人是优点?”
“兵器既能用来杀人,也能用来保护人,一切端看你如何使用。”
哪怕分心说话,罗丰赶路的速度并未受到拖累,一个时辰后,就抵达了目的地。
百芳阁分楼的位置并不难找,甚至不需要依照纸卷上的地址探寻,随便找个当地人问一声就能知道。
莺莺燕燕,花红柳绿,哪怕距离楼阁的门口尚有十丈,都能感受到一股浓郁的胭脂气迎面扑来,隐隐可听得觥筹交错、********的靡靡之音。
从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