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一哥追了几步,“小麦!”
李麦站住脚步,回过头来,说道,“一哥,我心里有数。”
说完,他大步离开,丧彪带着一帮人跟在后面,呼啦啦的。
医院外面停满了车辆,都是丧彪带来的人开的车。这些人不是职业混混,靠开黑的为生,但一只脚也踩在****上。这些人一般不参合事儿,但也不怕事儿。
李麦叫丧彪坐他的车,卫士就窜了出去,后面呼啦啦的跟着十几辆各种轿车,一路杀出医院,引来行人纷纷侧目。
丧彪指着路,李麦带头,十几辆车浩浩荡荡呼啦啦的杀到了西城区创业路的金星大酒店。
临近中午,酒店门口一侧摆着一张饭桌,几个光着膀子的男子坐在那吃饭喝酒,几箱啤酒搁在边上,他们身上都有纹身。酒店大门原来的玻璃门拆掉了,换成了木质的门,只留下一个小门。边上一块招牌写着特色菜等等什么的,但看颜色,早不知道多久之前的了。
看样子,这个酒店改成大排档之后,也没能开多久,彻底沦为了黑龙帮的据点。
看见十几台车飞快地冲过来,接着急刹,顿时把酒店给堵上,那几个纹身男子反应飞快,一人跑进去喊人,其他人操起啤酒瓶就站了起来,拉开了架势。
李麦跳下车,丧彪和他的手下纷纷紧跟着李麦身后。在这一点上,丧彪做得很好。既然选择了跟李麦干,一切就得以李麦马首是瞻,这是所谓的江湖义气。他和他的那些手下,也不惧黑龙帮。至少干起来,他是不怕的。
但是,李麦抬起手朝丧彪摇了摇,那意思是示意他不要动手,自己举步就朝酒店门口走去。
那几个纹身男子也不废话,这架势一看就是来找事的,没什么可说的,当下举着啤酒瓶就找李麦招呼过去,而且都是照着脑袋招呼过去的。
李麦什么人,怎么可能让这些渣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