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如果不还击就会无路可退遭到持续伤害,那时候你们还击,才能构成正当防卫。”警察说。
方天风愕然,问:“我们要等凶手打够了才能还击?那万一这种情况,我如果立刻还击,能打退他们,但我为了寻找‘正当防卫’,不想被定为‘互殴’,所以后退,然后对方在这个时候突然掏刀杀了我,那我就活该死?我是否可以说,这种狗屎法律是同谋?”
警察无奈地说:“那是突发的意外情况,立法要考虑很多因素。”
“是啊,立法要考虑很多因素,但是就不考虑倒霉的被害者!要考虑犯人的权利,但就不考虑被害者的权利!连小孩都知道先动手的是错,先打人别人就有权反击,到了法律的层次,反而不行了?如果我朋友挑衅他们,动手之前骂他们也行,可本来什么事没有,他们冲上来就打人,这种明显的暴徒,明显的凶手,你们竟然还把他们的权利等同于被害者?法律的真名是“保护罪犯法”吗?”
警察说:“我们是执法者,立法是立法的,我们就是跑腿的。您跟我们说也没用啊,我们必须按照条例法律来做事。这位先生,其实我们有时候也很无奈。我们不同情被害者吗?不可能不同情,可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处理这件事,不能因为同情就有所改变。”
“我们不需要你们同情,我们只需要你们完成自己的承八零后少林方丈寻找对方的身份?重名多,我们可以一个一个认!你们怕麻烦,我们不怕!”方天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