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就是个长毛小畜生,根本就听不懂人話,或者说就算听懂了也当做没听懂,反正它有这个权利。依旧我行我素的靠着我。
这小家伙的爪尖很锋利,但是整个爪子很小很小,触摸在人的皮肤上痒痒的。蜷縮在一起的时候。手摸到它的刺毛上的时候,倒不像是想象中尖锐,软软的很舒服。
我抚摸着它的身上的细毛,它居然惬意的闭上了眼睛,舒服的用小小的嘴碰了我的手腕几下。
当我摊开掌心的時候,这个体态笨拙的小家伙一下就跳到了我的掌心。然后转过身来和我面对面,用一种很可怜的,或者说很有说服里的眼睛凝视着我。
那一雙眼睛,就好像是一汪盛满甘冽清泉的湖泊一样的清澈,眼睛里面带着说不出的令人心生怜意的情愫。
“苏公子,这只白仙很喜欢你嘛,不如就你养着吧。你快喂点东西给它吃,哎哟,小可怜。苏公子喂你吃东西总吃了吧?刚剛那几个坏人,都把你欺负的吐血了。”王琼要伸手摸它。可是这个长毛畜生实在不给救命恩人面子面子,一脸嫌弃的躲开了王大妞的手。
它顺着我的手臂就往上爬上去,摇摇晃晃的就站到了我的肩膀上。
我看着肩头这只小家伙,越看越觉得可爱。
被这种有灵性的小东西黏着,其实我的心里是很开心的,脸上不自觉的漾出了笑容。只是心里头还是有些诧异,它为什么喜欢跟着我呢?
我捏着它后背上的毛皮拎到眼前看了看,它和我四目相对时,眼睛里带着居然是一种如水的温柔。
我觉得我大概是眼花了,才会从一只小动物眼睛里面看到温柔,我轻声问它:“小东西,你如果想跟着我,就点点头,然后陪我一起吃烤串。如果不想跟着我,就吃完烤串儿,自己回家去,好不好?”
我就是故意欺负这小家伙听不懂人话,如果它不点头,我就有理由不带着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