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了,肚子连一口热水都没有喝上不说,此时吃两根番薯还是生的。
唉!自己这还算哪门子皇家子嗣啊?简直和街边的叫花子差不多了。
说起皇家,如今这天魁镇受了这么大的灾难,百姓们都流离失所无家可归了。
也没听说,自己那个皇叔如今的大齐――敬皇帝!派官员来视察赈灾呢?
难道京城里的那些官员都是吃干饭的?
就算是皇帝不知道,这地方官员遇到这样的天灾,总应该给皇帝递奏折吧?
从地龙翻身,到现在也差不多有半个来月了。
天魁镇到京城只有八百里路。骑一般的马最多也就三天就到了,一来一回也就六七天的时间。
就算是官员的动作再慢,奏折也应该在路上走了来回两趟了吧?
为什么到如今朝廷还没有动静呢?
唉!算了!此时自己也只是一介小小的流民,而且还是一个不能见光的流民。又何必管那么多呢?
自己已经被那个所谓的皇叔,害得落魄到这种地部了,还当自己是皇家子嗣?
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自己如今,已经不再是那个大齐唯一的皇子了。
不能再老惦记着,以前那些锦衣玉食的日子了。
从现在起,自己就要有当年越王勾践――恶心尝胆的心态。
不能挑剔,不能嫌弃!肚子饿了,就有什么吃什么!自己和这洞里的百姓一样,都只是平民百姓。
大齐的那个皇子,六年前就已经死了!
这里的梁梓墨,就是岳忠当年在路上,捡到的一个孤儿。
一切思路理顺,心理障碍排除后。梁梓墨轻松的,将那几跟满是泥土的番薯接了过。
当肖映月和含烟拿着番薯,手伸到梁梓墨面前良久。
手臂伸得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