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可以让人终身难忘。
诛仙的篇幅不算长也不算短,一百七十万字,正好符合仙侠小说应有的字数,有的仙侠小说动辄三五百万字,虽然不乏精彩,但是总是给人感觉太冗长,这个字数是最合适的。
不过林笑得到小说后,却没有迟迟动笔,他和另外一个星球的诛仙迷一样,存在着修改《诛仙》的念头,诛仙的开篇有些粗糙,需要润色一下,另外就是对于碧瑶,林笑一直耿耿于怀,林笑准备在这方面做点文章。
如果让碧瑶就这么的复活,那是不现实的,会把《诛仙》毁掉,整本书之所以能够让人念念不忘,让人唏嘘流泪,绝大部分是因为碧瑶这个人物,在这方面,林笑心中渐渐的有了计较。
想好之后,林笑开始码第一 章。
“时间:不明,应该在很早很早以前。地点:神州浩土。”这句话林笑完全保留,尽管看起来是一句废话,但是林笑认为这句话一下子就能让人的思绪直接飞到那天地苍茫的情境。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紧接着又是一句极为点题的名句。
接着便是对故事大背景的介绍,虽是介绍,但并不枯燥,整篇序章可以说是极为经典的古典仙侠序曲,林笑在写《诛仙》的故事时,是带着无尽的崇拜去写的,对于另一个星球的原作者萧鼎,他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整整一夜,林笑都在码字,在前几章做了一点简单的润色之后,林笑忽然发现,在这么精彩的故事之中,自己那并不十分高明的文字功底已经不足以为文章润色了,只要按照原著码下去就是最大的成功了。
当第一缕阳光照进屋子的时候,林笑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天已经亮了!林笑竟然没有一丝的倦意!当整个身心都沉浸在精彩的情节中时,林笑只有一种想法,就是尽快的将这么精彩的故事给展现出来,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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