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他也不是领主封君。
每年到了收租的时候,张超可以派自己一个管事,这人可以挂个征封使的名头,到武安县去收租,武安县地方官则会派出胥吏一起下乡收租,到时两边各执一份文件,核对无误后向封户收取封物。
封物也就是本该缴给朝廷的租庸,标准是每丁纳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每年交纳绢或绫二丈、绵三两,若不产丝绵,则纳布二丈五尺、麻三斤。
另外原本百姓每年还得向朝廷服丁役二十天,封户改向封主纳绢,每日折绢三尺,一年折绢六丈。
但是这些封户纳的封物,并不能全给封主,而是还要三分。一分归国家,二分归封家。
若是实打实的按每户三丁收封物,张超的五十户实封,一年能得二百石粟,绢三百匹、绵四百五十两。
按眼下的物价,粟一石七百五十钱,绢一匹二百钱算,大约一年还不到三百贯钱。
相当于一丁一年向张超纳两千钱,向朝廷纳一千钱。
不过这还算是好的了,如今是初唐,还能享受到一户三丁甚至更多丁的封邑,还能有三分之二的封物收取。等到均田制崩溃之后,到时所谓食封大多是虚的,就算真食,也享受不到那么好的待遇了。
到时每年在京城的衙门里领钱粮就行了,但数量不多,没资格再派人去向封户征收封物了,甚至到了那个时候,封户都已经是虚的,一户只算两丁,食邑钱粮都是朝廷直接从天下的税赋里划拔的,根本没有具体的封户了。到了宋代时,甚至一户其实也就约二三十文钱可领。
张超现在一年还有二百石粮、三百匹绢,几十斤丝绵呢。
五十户虽少,但是真封啊,他挺满足了。大唐也只对那些宗室多是实封,亲王实封万户,公主们的食邑也不少。但对于异性臣子,就小气的多了。
能封到一千真封的,基本上都是凌烟阁那个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