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了一个在背后开冷枪的家伙,叶重压力顿减,他像只袋鼠似的,在巷子里跳来跳去。
马威尔打光了一匣子弹,仍然没有击杀叶重。
“发克!”
骂了一句,他丢掉了手枪,然后从腰间拔出了另一把枪,这是一把金黄色的枪,比沙漠之鹰的外形还大,奇怪的是,他居然有两根枪管。
掌心雷?!
看到他的枪,叶重的瞳孔微微的收缩。
知道马威尔不擅于近身搏战,原本他还想着迂回奔跑,冲到马威尔面前就把他给干掉,可当看到马威尔掏出了掌心雷,叶重的额头冒出了冷汗。
这家伙要跟老子玩命啊!
马威尔的枪是好枪,但叶重怕的不是他的枪和他的枪技,而是掌心雷里的子弹。
那可是世界上最恐怖的子弹,进入人体后会瞬间爆炸,威力比手榴弹还大!
奶奶滴,要是不小心被他一枪打中,只怕老子要粉身碎骨了。
叶重暗骂了一句,身体不停地蹿来蹿去,而马威尔举着枪,也一直快速地跟着他的动作。但是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如果他一直这么奔跑躲避,即便马威尔不开枪,他也会脱力而死。
而且,那个时候,只要他露出破绽,马威尔必定会开枪。
想到这里,叶重决定主动出击,他故意露出了一点破绽。然而,马威尔像是没发现一样,举着掌心雷,不断地随着叶重的步伐而移动方向,就是不开枪。
“擦!看来得用那招了!”叶重暗骂,他像是失去耐心似的,自杀般的冲向马威尔。
马威尔嘴角终于出现了笑容,“可恶的家伙,再见!”他扣动了扳机,一大一小两根枪管同时射出两颗子弹,直直射向叶重的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