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小生在那样的大富之家,宋天铭比之普通人对名利更加淡泊,或者是因为他本性如此,或者是因为从小便不知道艰难,总之,在他的内心深处,对凌云的一切并不如外人所传的那样留念。
事实上,自他成年以来,他也一直想要试首独自去闯自己的一番天地,可是,家族毕竟养育了他,所以,自他上大学开始,他便开始学着经营家族的企业,一晃眼,似乎已快十年。
十年的时间,他自问没有让家族蒙羞,如果就此‘隐退’,他亦不觉得后悔,钱多的日子,他早已过腻了,试试穷人的生活,或者也不错。
这是她最意外的结果,也是她最惊喜的收获,可感动之余,更是愧疚:“可是,不值得的。”
他贴着她的发顶摇头,下巴在她的头顶慢慢地挪动着:“值得的,你不知道,你在我心里有多重要,比凌云,比宋家,甚至比我的生命还重要。”
“傻瓜,你会后悔的。”
她哭着说出这句话,他却双眸如电,直视她内心:“如果我真的会有后悔的那一天,那我也不值得你这样爱,苏恋,我要证明给你看,就算我一无所有,就算我狼狈不堪,我还是能给你想要的幸福。”
“有你在就好。”
苏恋的世界,本就是一片灰暗的,唯一的阳光就是宋天铭,她想要的灿烂,全都赖于他的存在,所以,他是她的世界,是她的空气,是她唯一放在心里的那坛蜜。
就算世界末日,就算只有一日的生命,只要他在身边,她就能感觉到希望在眼前。
幸福,于别人而言是爱情的美满,是婚姻的幸福,是生活的富足,是事业的平顺。可幸福两个字,对苏恋而言,从来只是宋天铭,只要有他,什么都幸福。
她眼中的光亮,让他欣喜,他会心地微笑,深情款款:“所以,别赶我走好吗?我要和你在一起,永远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