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他也要住这儿?”
“当然了,和你住一间。”
“……”
这消息,简直不能更‘轰炸’好不好?
特么的,敢情她躲来躲去还是躲不开陆远风那厮么?
----------------------------
住在酒店里,至少还算是个‘公共场所’,有什么事情她还可以‘自救’。
可住在宋天烨这里……
云薇诺不是说了么,他俩是同学,而且,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她和陆远风的婚礼上来的人很多,但朋友却只有几个,其中之一就是面前这位爷。
也就是说,这货很有可能不但是陆远风的同学,还是铁哥们。
从闺蜜间相处的亲密引伸到男人间的兄弟情,就算不能称之为穿一条裤子长大的铁哥们,但做为陆远风一条道上的兄弟,姚乐珊也有理由相信,宋天烨的家也就相当于陆远风的家。
所以,这地方现在对她来说,已是从里到外都透着危险的气息。
她那亲亲老公已经说了,半小时后到,娘哎!时间快来不及了,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所以,这时候什么姐妹情深之类的都被姚乐珊抛到了脑后,她二话不说拎起包便撤了,只是,姚乐珊怎么也没有想到,一下楼竟然就‘巧遇’了她的亲亲老公。
陆远风,南方第一豪门世家陆家的长孙,未来远风集团的掌舵人。
此时,闲适的男人正斜斜地靠在他新买的林肯车上,高蜓的鼻子,厚薄适中的唇,五官俊美绝伦,脸如雕刻般线条分明……
那时晚风温柔,吹过他额前不算太短却梳得根根分明的发,衬着那一脸温润的眉眼,这时立在风中,颇有种文艺小说里优质暖男的气质。
不得不说,陆远风是个长得很养眼的男人。
一双剑眉下生着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