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的高兴,能够和沈海拉上亲家关系,对他们来说,绝对没有坏处
虽然他们家的公司在沈依依看来是大公司,但是在沈海看来,也要低上不少档次。
翟宇轩看了眼文强,笑了笑,道:“是骡子是马,可以拉出来溜溜。现在喜欢书法的年轻人依然很多,只是你身边没有这样的朋友而已,你没有踏进这个圈子。”
翟宇轩的话,很少有人能够听出来这话中的意思。但是沈海闻言却笑了,深深的看了翟宇轩一眼。
翟宇轩的意思很简单,你不喜欢书法,接触的人也很少有喜欢这个的,无非就是一些喜欢花天酒地的公子哥而已,我都懒得和你这样的俗人说
这小子,不急不躁,不卑不亢,还善于用言语回应对手,是个人才啊。这是沈海对他的第一感觉。
“来吧,既然是这样,我们是溜溜吧”沈海铺开纸,看了看手中的笔,点了点头。
写毛笔字的人,大部分都喜欢用兼毫笔,但是,其实羊毫要好上一些,这样的笔写起字不会卡墨,而且还聚墨,一般人确实不会过多的了解。
先用开水泡了一下笔,等泡开之后,沈海拉干净上面的水,又沾上墨,看了眼翟宇轩,道:“我写三个字,你写三个字,怎么样”
翟宇轩拱了拱手:“可以。”
“好”沈海笑了笑。
他闭息凝神,骤紧眉头,沉吟了片刻之后,便开始铺开纸,拉着笔在上面勾画,每一撇,每一捺都非常的用力,入木三分。
“战荒天”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却有着说不出的意境和霸气。翟宇轩看了看面露得意之色的沈海,微微点头。
沈海确实很厉害,这三个字,字透纸背,苍劲有力,颇有强者之风,颜筋柳骨之味。而且,战荒天这三个字,气势汹汹,可见沈海心中的远大志向
“叔叔,比较喜欢草书啊”翟宇轩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