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赟惊讶地睁圆了眼睛,一双眼睛险些要看不过来了。?
“真漂亮——这比李某以前住的茅草屋漂亮多了,还挺高,不用担心碰到脑袋。”
他踮着脚,伸长了长臂拍了拍门梁,脸上露出些许憨厚的笑,乌黑星眸带着亮亮的光芒,那般纯粹的笑容和眼神,任凭谁瞧见了,都忍不住为他会心一笑。孟浑内心暗暗咋舌,越觉得自家郎君“诲人不倦”。
一言不合就将如此单纯的小哥儿拉上了贼船。
孟浑双手环胸,抬头看了眼门梁,“碰到脑袋?”
李赟有些后怕地道,“对啊,似乎是个头长得太高了,一不留神就能撞上。”
他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个头更是拔尖,屋子稍稍矮一些,进个门都要低头弯腰,不然就等着脑门被撞红,以前经常生这种惨事,每次撞上,不仅脑门疼半天,整个茅草屋子都要颤两颤。
孟浑哑然失笑,道,“兴许主公便是顾虑你的个头,特地建高门户。”
不提这个,孟浑还没现呢。
分给李赟的屋子,的确比别家的高了不少。
孟浑回过神,不禁为自家主公的细心感到敬佩,同时也觉得暖心。
他都这么想了,更别提拥有赤诚之心的李赟,他对姜芃姬的好感度直线上升。
“主公人真好,赟从没想过有一天能住进这样的房子,总觉得这样的房子只有达官贵人才能住。”李赟真诚地感慨,可后面的话就变味了,“房子有了,以后努力搏功名,兴许有哪家女郎能瞧上赟。”
李赟的面相偏成熟,不说话的时候能唬住不少人,还以为他多高冷,多难接近。
实际上,他的心性相当单纯,的确像是被人带着隐居山间多年,不谙世事。
孟浑哭笑不得地道,“汉美生得俊朗貌美,又有一身好武艺,熟读兵书,算得上有勇有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