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我就说你小子的良心被狗吃了吧?帮了你这么大一个忙你倒还埋汰我……对了,还有一件事,那就是昨天抓起来的那些白鹏的心腹。那里面有没有认识你的?或者说是有没有能咬到你身上去的?有的话我可以跟那边打一个招呼,让他们宽宽手,免得狗急跳墙咬到你身上去。”
郑铮仔细的想了想,道:“没有。”
这就得归功于郑铮一开始面对黑市时采用的策略了,他从来都是低调低调再低调,虽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是露过几次面,但是那也是在买家面前露过面,没在黑市中的人面前露过面。这事儿没牵扯到那些买家身上,那些买家自然不会跳出来指认郑铮。
至于黑市中的人,就算是白鹏的心腹,也就只知道有这么一个从不露面的人是这个黑市的老板,再多的,那也就是从白鹏那里知道郑铮的名字了,知道郑铮的长相的都不会多了。这样一来,虽然会降低郑铮这个领导者在黑市中的影响力和威信,但是从另一面看,这也极大的保证了郑铮的自身安全。
至于白鹏会不会拼着鱼死网破,自己投案也要指证郑铮,在郑铮看来这个可能性是很低的。
那句老话怎么说来着?“少时戒之在色,壮年戒之在斗,老时戒之在得”。郑铮所做的只不过是扫平他了的亲信和势力罢了,对于他的资产什么的可都没染指。凭着白鹏的积蓄,如果白鹏想做一个富家翁享享清福的话是没什么问题的。
他已经不是血气方刚的年纪了,年纪越是大,就越知道诸多的不易和难得。还真不是郑铮看不起他,只不过以白鹏的年纪和心性,郑铮实在是不觉得他会放弃手中的一切,跟郑铮拼个鱼死网破。
所以郑铮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刻意的没去伤害白鹏的自身利益,为的也就是不把白鹏逼到绝境去。
一个人但凡是有点挂念有点不舍的话,基本上是很难做出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的。怕就怕是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