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这件事情,怎么看都未必有多大新闻价值。因为道理很简单,就像李海所说的那样,他是这家店的店主,这首饰没有交付之前,所有权都还是他的,他在这家店里,爱拿什么就拿什么,爱怎么处置都可以。
合同法上就是这么规定的,货物的所有权,是从交付之日开始转移,在交付之前,哪怕是预付了定金,也不代表你就拥有这件货物的所有权了。所以韩美兰一看到那小帅哥出现,第一反应就是赔钱,因为她即便是违反了合同,所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过就是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把原先收下的定金返还之外,再照数目赔偿一份定金,仅此而已。这位小帅哥的要求,本来就是无理讹诈。
这么简单的争执,哪怕是以现在新闻记者们颠倒黑白避重就轻的春秋笔法,也掀不起什么大的风浪来,何况要让人家这么刻意地报道,那自然是要花更多的钱的,还未必能收到多大的效果。这位小帅哥这么一想,才发现不对劲了,原来他所以为的握在手里的把柄,并不像他所想象的那么威力巨大啊?搞倒也不是不能搞,问题是搞到最后,很大可能是自己花了钱费了心思,却捞不到什么好处。何苦来哉?
正在犹豫的当口,李海已经懒得跟他多啰嗦了,不过就是赔个几百万定金的事情,值得他浪费什么时间?他还要再去给赵诗倩选一件生日礼物呢!想到这里,李海却又多问了一句:“那个,我确认一下,先生,这条项链你是肯定不会付钱了是吧?”
这么一问,反而让小帅哥下定决心了,开弓没有回头箭,绝对不能让这店主给反过来骑到自己头上!开玩笑,这店主真是欺人太甚了,明明是他自己做岔了,违约在先,怎么还这么淡定的样子,简直了,这社会到底怎么了,商家还有一点廉耻,还有一点商业道德吗?闹,一定要闹!
他铁青着脸,拿手指点李海:“你,你给我等着!有种你就把这项链给收起来,或者卖给别人,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