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给事陈懋劾广东一干官员其纵寇殃民,又道,若是遇到地方寇乱,便一味招抚,并许与官爵,岂不是宋时宣和旧事重演?此风不可长,此例不可开,当重处一干地方官吏,为后者戒。
一篇弹劾折子洋洋洒洒三千来字,简直是杀气腾腾。
这个陈给事折子大概意思是说,李彪谋逆作乱,乃是诛三族的大罪,朝廷自该派大军征剿。岭南民不服王化,当给他们一点教训,如此,畏威才能怀德。
现在广东那边的官员倒好,竟提议招抚,还许于高官,这简直是开了个极其恶劣的先例。
试想,如果造反都可以被原谅,甚至封官。天下郁郁不得志的人何其之多,如果他们一想当官了起兵造反,反正朝廷最后都会招抚了事。这是所谓的“想当官,杀人放火受招安。”那么,我大明和宋朝又有什么区别?
依陈给事看来,不但不能招安李彪,朝廷还得追究广东地方官员丢城失地之罪。
内阁收到陈懋的弹劾折子之后抽了一口冷气,丢城失地这个罪名好大,按照《大明律》这个可是死罪。别说丢掉城池了,当初的蓟辽总督因为在外敌入寇的时候,为避敌人锋芒固守城池,都被关在天牢里一年多,差点丢了性命。南粤的事情如果严格按照律法来办,也不知道要杀多少官吏。
广东位于抗倭第一线,在浙南一片糜烂的形势下,粤东北乃是前线物资的运输通道。如果将当地官员一打尽,谭纶那边还怎么打?
况且,若说是丢城失地,自倭寇入侵以来,丢掉城池的人多了。追究下去,岂不是要杀得人头滚滚,岂不是要将东南的官吏换个遍?
内阁的阁老们协理阴阳,着眼全局,考虑问题的思维方式和一般人自然不同,也知道如果都依陈给事的,东南局势立即会不可收拾,自然不肯叫陈给事乱来。
问题是,科道言官是独立于行政的一套系统,阁老们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