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办法,再说孩子一天天大了,也懂事了,需要教养。何不寻个好人家嫁了,女人家总归是要找个归宿的。
谈婆阅人无数,闻弦歌知雅意,如何不明白余二的心意。
又见他住的是豪宅,家还有良田,以为是个员外,自是心动,想敲他一大笔彩礼。
俗话说得好,鸨儿爱钞,姐儿爱俏。师娘子见余二生得实在太丑,心不喜,却不肯。又拗不过母亲,提出苛刻的要求。说,家母亲年老需要人侍奉,自己又带着孩子,如何能够弃之不顾?官人若是有心,可入赘我们师家。奉养老母,把义哥儿当亲生儿子养大成人。
这已经是相当苛刻的条件了,古代赘婿在家地位和奴仆没有什么两样,师娘子欲借此让余二知难而退。
却不想,余二本身是家生子出身,现在也是光棍一条,干惯了奴仆这种活儿,给人当赘婿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很爽快地答应了。
当下,余二找了媒人,择日不如撞日,第二日办了酒席。
“好好儿的给人做赘婿,这个余二为了美色,连祖宗都不要了,真是个混帐东西。”周楠摇头:“对了,他又是为什么被人告忤逆的,难道把岳母给打了?”
衙役回答:“回大老爷,是动了手,谈婆不服,这才告到衙门里来。”
周楠点点头:“也对,算是忤逆了,伤得如何?”
衙役:“也没什么伤,是额有块青肿,养两日好。”
“一点小伤,至于告忤逆,置人于死地吗?”难道说,有人要借题发挥找本大人的晦气,周楠最近诸事不顺,总怀疑“总有刁民想害本官。”
殴打岳母只能算是民事纠纷,只要不打死打残,告到官府,大不了打一顿扳子,好好教训一顿,赔钱了事。
可你一旦做了赘婿,岳母变成母亲,性质严重了。
周楠心气恼:“这谈婆也是多事,女婿半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