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销量达不到。赔钱算我的!不过有点可惜了,谭小姐训练半年就可以上台开演唱会,你就够呛了……少了一块很大的收入。”林笛拍着胸脯打了包票,临了还没忘了恶心洪涛一下,这两个小时他光挨挤兑了,怎么也得找补回来点儿。
“哦了!你把你公司的详细情况和资料拿过来,我确认之后,咱们就签合同,连谭晶的一起,你当我们两个的经纪人。不过每个环节都得先征求我的同意之后才能实施。至于开演唱会的事儿,等磁带火了之后,你就去联络。首体工体都成,我和谭晶一起上,别怕,我有的是办法让我唱得和磁带上的效果一模一样,演砸了算我的,该赔多少钱我赔你多少。”洪涛对于出唱片的兴趣没有开演唱会大,他这是玩票,并没打算一辈子干这个,所以只求好玩。顺便能赚钱更好,赚不到也没事。哪怕赔点也不怕,玩嘛。那儿有玩不花钱的。
洪涛属于那种高兴了什么都敢玩的主儿,让林笛这么一扇呼,他立刻觉得自己全身都有点歌星的味道了。兴致一上来,他的干劲儿当然就很足了,和林笛公司签约、林笛的代理合同,这些事情都由韩雪去张罗,大方向来问自己,具体条款有律师盯着呢,对于有钱人来说,一个好律师和一个好会计师,都是必备的,比儿子什么的管用多了。
然后他就一门心思的开始给自己准备第一盘专辑的歌曲,谭晶那一盘专辑的名字叫做《翅膀》,那自己也得找个比较骚气的名字,叫什么呢?《穿越时空的歌》,这是洪涛给自己专辑起的名字,三分钟就想好了,就是它了,谁说也没用!因为这就是洪涛想告诉大家的实话,至于别人听不听那就不是他的责任了。
由于要进棚录歌,洪涛不得不经常请假,时间一长肯定瞒不过老师。于是他变被动为主动,不等老师找自己,他先找到了老师,非常诚恳的和老师深谈了一次,再三保证绝对不影响学习成绩,这才获得了老师的同意。然后再通过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