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已经吓得肝胆俱裂,哪敢不听话,赶紧去扶起人事不省的狐狸哥,把他给拖了出去。那样子,有点像古时候,衙役把吓得浑身瘫软的死囚从牢笼里拖出来,拖到刑场上一样。
一路上,拖出了两道长长的血痕。
可以看得出,狐狸哥的两条小腿都变形了。
忽然间,丁烁又喊起来:“哎呀,对了!我那四十万还没给我呢,嚓,我居然忘记了。你们毁了我的店,不用赔的啊?身上有多少钱,就留下多少钱。”
十几个混混不得不从啊,垂头丧气地纷纷掏腰包。
让丁烁很失望的,他们的钱包都很空。最多的,连五张百元钞票都没有。
他又让一个混混去搜狐狸哥的身,结果也才搜到两千多块。
那也是,谁会带那么多现金?
门口,一个染着金黄色头发的妖艳女孩默默掏出她的钱夹子,里边约莫有四五百块。她拿着钱,默默地朝丁烁走去,把钱递给他。
这个女孩头发蓬乱,还明显少了一把,眼睛红肿,脸上化的妆都被泪水冲掉了好多,变成大花脸。脸蛋一侧,还隐隐有血丝淌下来。
正是之前在外边,被狐狸哥狠狠揪了头发的那个。
丁烁一愣:“你算了。”
怎么能要女孩子的钱呢?
她很低声地说:“手机,余额宝,353433。”
说着就扭头走回去。
丁烁笑了,这女孩子有意思。
他把狐狸哥的手机要了过来,挥挥手让他们滚蛋。
所有人赶紧溜号,完全就是落荒而逃的架势。
外边,不远处的郑庆洋那一看,脸都吓白了。
什么?那些猛人怎么都一个个头破血流,走路走不利索了?好像被人狠揍了一顿?
还有还有!被他们拖着的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