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步。
虽然冷酷,可是又让人觉得轻松。
上车金戈很体贴的拿了薄毯子出来给我,“你睡一会儿,去靶场。还是要花些时间的!”
“靶场?”我有些疑问。
金戈给我盖好毯子启动车,从鼻腔了嗯了声,“原先是军用的靶场,后来废弃了,罗弥就包下来改成了枪械俱乐部,没事去练练手,挺好的地方。”
这事情倒是真像罗弥能干的出来的。
那才是正儿八经的纨绔公子,吃喝玩乐,全在行。
金戈将车子从国宾馆开出来,一边开车一边探手摸摸我的额头,“我看你是有些低烧,怎么没去医院检查检查,这么发着低烧,别是什么大毛病。”
在车里躺着,脖子下面就是柔软的喀什米尔羊绒毯子,轻柔的触感简直令人爱不释手,不住的想用脸去磨蹭。
金戈侧头看着猫儿一样蹭来蹭去的人,笑着说:“这么喜欢?那等会回去你就拿上。”
我摇摇头,“这东西可是‘软?金’这些年环境保护,这种顶级的羊绒都不生产了,太贵重了。我可不敢要。”
“哪有那么多讲究,你喜欢那就是你的了。”金戈怕我拒绝,催着我说:“快闭上眼睛休息,你要是真病了,你哥能吃了我。”
我笑笑,心说叶高驰跟你那样好,那里会怪你。
迷迷糊糊的我还就真的睡着了。
等金哥叫我起来的时候,我第一反应就是摸摸嘴角,怕自己口水流出来。
真是难为情的很,我窘迫的说:“我哥就说过我这随时随地睡过去的习惯不好,可我老是忘了,改不过来。”
金戈的眼神柔柔的,不知道在车里已经看我睡了多久,只是轻声说:“没事,挺好的,下次接你,我换辆内饰舒服的车,让你睡的更香就是了。”
这都是什么话。
我不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