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熟客,但是对方也恭恭敬敬老老实实,就像她是一朵纯洁的花骨朵似的,根本就记不起曾经跟她有过的**和疯狂了。
正因为这样,肖珍雅的胆子也慢慢的大了起来,也就越来越嚣张了。
到了后来,肖珍雅慢慢就明白了,只有走夜路走多了才会遇到鬼。真要只是走过夜路,最后又收手了、一旦你不再去走的话,鬼也就找不着你了。就好像她现在,完全就是一个被干爹捧出来,准备大红大紫的银屏新秀了,眼看自己的前程就要大好,能不得意吗?
但是,虽然她日渐淡忘了那些过去,可那些事情毕竟在她生命里出现过,想装成若无其事挺容易,但真要是在某天遇到一个熟客的话,肯定会令她心惊肉跳的。
比如此刻的方鹏,他突然冲自己浮起一缕似曾相识的微笑,还像在夜总会顾客跟自己**似的打了声口哨,这种熟悉的举措,立刻让她打了个激灵,这时瞪着方鹏愣住了!
要知道,肖珍雅那时候可是夜总会的头牌,每天都得窜台应付不少客人。一来二去,估计认识她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她能记住的有印象的客人却始终没有多少。
毕竟她的接触面也太广了一些,接触的东西越多就越难都记住。有时候,一个晚上甚至要接触十几七八个顾客,她就算记性再好,也不可能每一个都留下深刻的印象啊!再说了,有时候喝得多了,到最后跟谁上的床都搞不清楚了,又怎么还可能记得人家的模样呢?
所以,当方鹏对他浮起这种令她无比熟悉的微笑时,肖珍雅突然就呆住了。
她惊讶的打量着方鹏,这时害怕的暗想道:“他为什么对我这么猥琐的笑?看样子……他好像是认识我的啊!瞧他这种眼神和手势,一看就是经常出入夜总会的纨绔子弟,是那种醉生梦死的家伙……如果真是这样,估计当初我肯定为他服务过的!”
她想到这儿,赶紧便挪开自己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