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吗?”
马哲点点头没有说话。
“太好了!”舒歌握着手兴奋地道,“来来来,留个电话,我以后没事就去找你玩。”
马哲正在犹豫,舒歌一把抢过手中的手机,自己操作起来。看着她如此热情活泼,马哲被她的性格所感染。或许,自己的生活太沉闷枯燥了,每天面对的都是一些糟心的事,压抑得喘不过气来,甚至都忘记了什么是笑。
“喏,给你。”舒歌开心地道,“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朋友了,你可别嫌我烦啊。”
马哲能预料到将来会发生什么,连忙道:“我平时工作很忙的,有事还是发微信吧。”
“好啊。”
吃过饭,舒歌要提议陪她散步,马哲那有那份闲心,再说和她几乎没共同语言,聊得都是一些娱乐八卦,有些明星他听都没听过。宛然拒绝,打了辆出租车回到花园小区。
正准备进去时,马哲看到小商小贩在一旁买东西,凑过去看了看,大多都是一些小玩具之类的。反正回去也没事做,蹲下来翻了翻,看到一把口琴举起来问道:“这个多少钱?”
“十五,你要的话十块卖给你。”
马哲爽快掏钱,拿着口琴上了楼,回到家迫不及待摆弄起来。
他以前也没发现自己有音乐方面的天赋,到了大学才接触吉他,苦练了两个学期总算学会。谈不上娴熟,装逼足够用。据说学吉他的人,90%的人都是装逼泡妞用,只有10%的人才是真正爱好音乐。马哲一开始应该属于前者,不过后来确实对音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十块钱的口琴除了外面两块铁片,剩下的都是劣质塑料。音乐都是相通的,只要懂得基本的乐理知识可操控所有乐器,熟练不熟练那是另一码事。马哲尝试吹了两下,音质差得要死,不过自我陶冶足够了。
吹着吹着,马哲想起了孟瑶,想起了在一起的点点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