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玉姑河第一个有记录的,就是从河中捞起来的女尸,闹鬼之说也是从这里而起。
这女尸本是附近的村民,那一天正逢她嫁人,抬她的轿子从这一村走到那一村,路过玉姑河枫树林时,她说要下轿小解,两个喜婆子跟在她旁边,就进的这片枫树林,当时只在树林,离玉姑河可不近,没有哪家的姑娘小解时不进树林找遮挡物,反而要在光秃秃的河边脱裤子的,何况当时喜婆子就在附近,也是看着她找了一处避人处蹲下,喜婆子才将视线移开的,然而那一移开视线,就看没有找到这新娘,无声无息的,人就没了。
有人说是她被路过山匪劫走了,有人说是她早约了情郎私奔了,也有人说喜婆就是个人贩子,将这姑娘勾结那些轿夫给卖掉了,几个人分钱,总之说什么的都有。
为此那喜婆子还摊了一场的官司,然而总之结果就是人就这样不见了,总之这喜婆确实为此还向两家赔付了一些钱。
这之后又过了很多年,玉姑河边又失踪了一个女子,据说是因为一直未生育,不堪婆家的辱骂,跳河自尽的,然而雇了人来,捞出的尸体却一具枯骨,穿着新娘服,就是说,这被捞到的当是多年前那失踪的新娘,新近投水的少女,却一直没有打到尸体,这一下可就热闹了,附近的村里都来看热闹,再没有提那第二个失踪的少女了,大家又都想到了当年那一段如同闹鬼一般的新娘失踪案。
人找到了,这喜婆一家这开始没口的喊冤,又将这两家反告了一状,据这喜婆说,当时新娘子小解的地方离那河边可是有一段距离的,若不是她自己寻死,怎么也不会跑到这河里去。
不过没告成,别忘了之前这喜婆可以自己亲口说过,她只是一移视线,那人就不见了,新娘子就算要自己寻死,总得走动吧,喜婆也同样算见死不救。
总之一家死了女儿,一家没了媳妇,喜婆也是无辜,事情似乎也就只能三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