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两人,在这小小的书房里组成了一副既和谐,又美丽的画面。
不知多久过去,林知书轻轻伸个懒腰,揉揉惺忪的眼睛,终于搞定正事,颇有些放松的慵懒。
她回头看正全神贯注盯着屏幕上修复进度的沈崇,被这男人认真的表情迷住了。
沈崇不算严格意义上的帅哥,他的五官绝对和精致两个字搭不上边。
林总见过很多一看就帅得让人惊艳的男人,曾经就有不少娱乐圈鲜肉级帅哥向她发起过攻势,但这些人的下场无一不是绝望。
她从不会对旁人产生心动的感觉,只有厌恶。
但现在沈崇这专注的眼神,却让她略感着迷。
都说眼睛是人心灵的窗户,沈崇此时的眼神清澈、平静,他看显示器如同在看世间最美的宝石那样迷醉。
林知书笑了,那是我的机……机械盘。
世间的女人,还有什么事能比看着自己男人为自己的事而全神贯注更幸福?
她又想起前天那个沈崇挥斥方遒的下午,他在众人面前侃侃而谈,气势凛然,也是为了我。
她脑子里又回想起躺在病床上的那个夜晚,迷迷糊糊隐隐约约的听了一夜鼠标敲击声,显示器还时而闪烁变幻出亮光,让自己那一觉睡得不算安稳。
但当时自己心中却没半分不耐,只有满足。
这男人或许有很多缺点,但他的优点却又比缺点更明显。
随着电脑上的进度表走到百分百,沈崇满足的长舒口气。
舒服,几近完美的物理修复率,接近百分之百的数据找回率,也就只有自己这种大佬中的大佬,才能做到吧。
这才是他最有成就感的事,以至于他下意识打了个响指,回头打算炫耀一下,“老林……呃……你这么看着我干嘛?”
做贼心虚的林知书赶紧别过脸去,“谁看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