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烟盒,取出雪茄,凌云峰接过先递给侯小孩,自己从烟盒里取了一只。
赵世豪稍愣,随即意识到他们是兄弟,不分彼此。
其实这也是刚开始混的表现,等名头起来了,自然要分个主次,赵世豪这么觉得,就像自己与林德彪他们那样,是雇佣与被雇,主人与狗的关系。
“赵总约我来,不会只是为了品尝正宗雪茄吧。”
赵世豪伸伸大拇指:“凌先生聪明,我喜欢与聪明人打交道。”说完,将雪茄叼进嘴里,身后林德彪赶忙取火点上。
“前些日子咱们闹得有些不大愉快,还望凌先生不要见怪。”赵世豪说:“不打不相识嘛,要是不发生那件事,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喜鹊窝里,竟然帮人养了一只小斑鸠,咳!”
一声长叹,赵世豪应该是发自肺腑的。
鸠占鹊巢,说的是斑鸠自己不会筑巢,而是将蛋落在喜鹊窝里,让喜鹊帮它孵化,等小斑鸠从蛋壳里爬出来,则将小喜鹊推出鹊巢,掉在地上摔死。
这是一个悲剧的故事,已经发生在赵世豪的身上,他帮别人把赵彬养活了足足二十年,好在及时发现,要不然以后世豪集团就是赵彬的天下了,毕竟赵世豪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其他全都是女儿。
“赵总不必神伤,亡羊补牢犹未为晚,我听说赵总找回了自己的亲生,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也是一件大喜事。”
赵世豪一愣,原来自己的事大家都知道了,真是颜面扫地,忍不住恼羞成怒,不过不是对眼前这个年轻人,而是对庄园冷宫里圈养的那个女人。
“所以,我这次特意约凌先生过来,主要是为了表达谢意。”
身后林德彪很及时地将一只信封递过来,凌云峰没接,但是能看出来,那里边不是钱。
“无功不受禄,赵总不必客气,如果没有其它事,我们先走了。”说完站起来就要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