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自己的眼睛。
小乞丐的手上,满是血污,而在他的指甲盖里,竟尚有残存的皮肉,触目惊心。
我吓的双手一哆嗦,忍不住的就把小乞丐的胳膊丢下去:“这小乞丐莫非有自虐倾向?刚才他说他的同伴,咱们会不会有危险?”
开小差也紧张兮兮的说不好说,不如先把小乞丐给弄醒?我觉的咱们很有必要问个明白,实在不行咱们就开溜吧。
我同意开小差的说法,当即就和开小差把小乞丐给弄醒。他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双目呆滞的看着我们,凄惨笑笑:“你们怎么还不走?”
我问道:“你告诉我们,你究竟经历了什么?这些伤口,是你自己抓出来的?”
小乞丐点了点头:“没错,是我自己抓出来的。”
我感觉头皮发麻:“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一旦到了晚上,我的身子,就不是我的了。”他说道。
“不属于你的?”开小差笑着道:“开什么玩笑?不属于你的,难道属于你媳妇儿的?”
我让开小差别说话,让小乞丐把他的故事,耐心的讲给我们听。
小乞丐点了点头,然后就开始讲了起来。
大概一年前的今天,小乞丐跟随他的几个同伴,从东北一路西下,一直来到了宝鸡。
他们的交通方式,完全是靠脚走的,所以耗费了整整十个多月的时间,才来到了这里。
两个月前的一天,他们的队伍,走到了这处破旧的村庄,于是他们决定留下来,把这里当作休息的地方。因为这里有一栋大房子,外表还很好,这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一种奢侈。
他们在这儿呆了两天时间,准备去城市里乞讨。
可在他们决定离开的时候,才警觉出事儿了。因为他们出门之后,才发现这个村庄被大雾给笼罩了。雾气很大,他们连方向都没办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