辆全新改装的福特猛禽,能够用来越野的皮卡车,载着两个人出门去了。
这时已经过了八点,三个人都累了整整一天,此刻都是饥肠辘辘了,于是刘易找了个大排档,将车子在路边停了下来。
三个人点了一桌子的菜,刘易朝着两个人问道:“白的还是啤的?”
“爷们哪有喝马尿的?白的!”
三人叫了一箱子炸弹二锅头,开始干了起来。
“咱们还没正式互相介绍,我叫刘易,锐玛集团的一个小员工。”
“我叫丁煜,丁字的丁,李煜的煜,无业游民。”
“王志军,保安。”
三人各自拿起一瓶二锅头,砰了下瓶子后,纷纷一饮而尽。
“这一瓶,敬刚子。我的好兄弟,咱为你报仇了,安息吧。”丁煜说完,举起一瓶酒,朝着四十五度角示意了一下。然后倒在了地上。
“刚子,哥哥我对不起你,这杯哥哥敬你!”
“刚子……”
“一个人喝有什么意思?来,我陪你!”刘易也举起了酒干了起来,而王志军不说话,只是用喝酒来表达着自己的意思。
丁煜喝了三瓶后情绪上来了,一口气接着再次干掉了三个,这会儿神色就开始迷离了起来。
三个人经过了今天这一次生死之战,虽然认识的时间还不长,但是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一股莫名的兄弟情感在相互心中油然升起。
刘易丁煜和刘志军,想到了今日的经过,丁煜虽然没有这种方面的战斗经验,但是今日的表现也让刘易颇为赞善,而王志军就不用说了。他明明知道对方远比自己强,甚至还对刘易留了一句简单的遗言,回到东海市短短的时日就能交道这种朋友,让他感觉又回到了曾经服役的时候,进行特种工作的时候那种热血的日子。
也许,如今的生活,会比以前还要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