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界渐渐开阔了,虽然还是个别人眼中的老实人,但想法已经悄然间发生了变化。
这些变化,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李东口中的“好好混”,绝对不是说就像现在这样打打架之类的,而是混黑道,就像马涛那样,动不动都有可能杀人。
李东自嘲道:“欢哥可能不知道,我们这些人都是有生没养的,假如能有个正经事做,谁会愿意胡混,就拿范宏说吧,从小就是乞丐,流浪的时候跟着一个老乞丐学了点功夫,等有点成就时,就去给人家打拳,最后身受重伤才不得不放弃。”
这时,范宏叹道:“打拳虽然是在搏命,但总比当乞丐,到哪都要受别人的白眼儿好,人家高兴了施舍你点,不高兴了连看你一眼都觉得恶心。”
欢子不说话了,范宏说的没错,人都是有尊严的,谁也不愿意活在别人的鄙视和嘲笑之中,但欢子依旧不死心,辩驳道:“就算不当乞丐,你也可以干其他的啊,你有力气,干什么不行,为什么非要打拳呢?”
范宏苦笑道:“当年收养我的那个老乞丐因为长时间吃别人倒掉的残羹剩菜,最后得了胃癌,治病要花一大笔钱,虽然我明知道不可能治好,但养育之恩不能不报,我就像让他在去世之前过上几天好日子,只有打拳来钱快,如果去干其他的,估计到死我也不能让他吃顿好的。”
说到最后,范宏这个铁铮铮的汉子,眼角有些湿润,声音也有些打颤。
李东拍了拍范宏的肩膀,叹道:“过去的都让它过去吧!”
欢子朝范宏歉意的笑了笑,转向李东道:“其他人呢?”
李东道:“情况都差不多,有几个从小就跟着我,都是附近村子的,剩下的则是范宏以前当乞丐时认识的,便把他们都带了来。”
欢子终于没话可说了,俗话说人各有志,他不能强求李东等人安分守己,但也不能看着他们往火炕里跳,就在这一刻,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