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排外西婆罗洲。荷兰在荷属印尼的两万五千陆军当中的两万人,在半个月内,就集结到了西婆罗洲。而西班牙远征军也利用这段时间,完成了休整。并于6月13日从新加坡出发,前往西婆罗洲,准备配合荷属印尼陆军,先解决掉兰芳国!然后在这里同新华国进行最后的决战!力争一举击败新华国,赢得这一场战争的胜利!
兰芳大统制共和国通常简称兰芳共和国,是十八世纪七十年代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之间存在于南洋婆罗洲上的海外华人所创立的第一个共和国。兰芳国的创立者为广东梅州人陈兰伯,罗芳伯。1770年,广东梅县的客家人罗芳伯在东南亚西婆罗洲坤甸成立了“兰芳公司”,类似于东印度公司的含有政治色彩的团体组织。1777年,罗芳伯将“公司”改为“共和国”,成为“兰芳大统制共和国”。以东万律为首都的“兰芳共和国”建立,这一年定为兰芳元年。罗芳伯担任首任国家首脑“大唐总长”,并被当地人尊称为坤甸王。
罗芳伯参照西方国家订立一些法制,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国家有国防部,但没有常设军队,而是全民皆兵,平时分散在各地搞生产,战时集中起来御敌。地方分省、府、县三级,实行民主制,当地行政机关的“太哥”(首领、负责人),由各级公民公推投票选出。兰芳政权的运转经费,来自成员们的纳税,比如开金矿的,要交“脚仿金”,种田的,要交“鸦息米烟户钱”,做生意的,也要抽税。官员除了组织抵御外敌和征税,另一项主要工作是“断案”,重罪要斩首示众,打架斗殴要抽藤条(鞭刑),口角是非要红绸大烛赔礼道歉(很有帮派色彩)。
兰芳国全盛时期,占据了整个西婆罗洲。只不过,随着荷属印尼殖民当局开始入侵婆罗洲之后,兰芳国的生存空间受到了极大的压制。在多次斗争当中,兰芳国都处于下风。同时,兰芳国和婆罗洲本地土著的关系也非常恶劣,在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