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留在B市,天祈接手绝对是游刃有余,但如果我们都去了北京的话,那么。。。。。。还是交给天凌吧!”
靳沫卿说完,书房里又是一阵静谧。
明亮的光线下,凌予面颊上的线条越来越紧绷,刚才胥尔升说,小儿子比长子心狠,这个凌予太清楚了!
别的不说,就拿私奔这事儿吧,换了天祈,他一直有这个心,却一直都瞻前顾后,下不了这个决心,几经思量也没走成。而天凌,只是祁夜说有机会送他们偷渡出去,临时起义,他便绝然地带着蕊蕊一去不返!
天祈跟天凌从小都跟着靳沫卿在军区的靶场里练枪,面前一排排的塑料板的假人,天祈每每都是打在假人的四肢或者非要害部位,留有余地。而天凌则是一枪一个,枪枪正中眉心。
有次靳沫卿忍不住问他们,问什么喜欢这么打。
天祈说:“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个家庭养育一个孩子不容易,给他们一个机会吧!”
天凌说:“能让我用枪指着的,都是我的敌人,如果我这一秒不抢先毙了他,下一秒,被毙的就是我。”
当年靳沫卿将两个孩子不同的回答告诉了凌予夫妻俩,他俩只是笑笑,家常般聊着这对兄弟俩性格上的不同,并未深思远虑。
而对于洛家家主的位子,凌予跟靳如歌也是煞费脑筋!
“再想想吧,不然,等我演习回来也可以。要是我输了,就不存在去北京的问题,也就不用伤神了!”
凌予蹙着眉,抬手揉了揉太阳穴:两个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一个是他带大的,一个如歌带大的,心里边,可怎么取舍?
“呵呵。”胥尔升笑了:“你后天走的时候,把这些都抛开,别想太多,如歌有我们照顾着,家里都会好好的,你安安心心地去,漂漂亮亮地赢回来,那时候,我们再开个家庭会议,还是跟从前一样,民主地,少数服从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