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即使不被相关部门当精神病抓去,别人也以为自己神经呢。
想到房屋的问题,李锋心中突然不由一涩,在秦城,虽然不是一线城市,但作为一个沿海城市,它的楼价并不便宜,哪怕是租房子,这也得要一笔不菲的数目。
把自己所有的钱,稍微计算了一下,共两千三百六十五块。
我去,这还是老四秦明临走时留下了两千,但这两千多块,根本租不到房子。
押三付一,哪怕租一间便宜点的九百块一居屋,押三个月抵押金,再付一个月,这也得快四千块钱了。
“真是一分钱难倒英雄好汉。”李锋不禁有点头痛。
但很快,他突然愣住了,眼睛定定望着被饲养起来的壮硕蚁王,他心中突然升起一股疯狂的想法。
虽然不知道,继续不断给眼前这只蚂蚁输入更多血精,将来会异变成长怎么个样子?
但是,很显然,以自己目前条件,当务之急,不断花费血精去饲养一只蚂蚁并不划算。
原因无它,那就是这小家伙无论长大成怎样,目前并不能改变自己的穷逼。
可是,可是……如果把血精用来饲养一只蟋蟀呢?一只强壮的蟋蟀,到底能卖多少钱?
刹时间,李锋悟了!
如果在之前,他只是觉得自己拥有了别人无法拥有的能力而兴奋,那此刻严然就是发现了人生最大的希望。
不知不觉间,哥竟然找到了一条发财至富的道路?而且这还是自己仅能想到的一个案例。
擦,我要饲养蟋蟀。
李锋一把坐起来,连忙在网上搜了下,蟋蟀的价值。
普通的蟋蟀自然不值什么钱,只要往山里跑一趟,使些小方法,普通蟋蟀什么的不在话下。
可是度娘里的斗蟀,价值却牛逼了!
斗蟀,也是蟋蟀类,只不过,它们体型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