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白痴才差不多,普通人,实在是太浪费时间。
他说那番话的时候,还只是适合读初中的年龄,当时我觉得余全祥这小子,有点狂妄,所以才没有再继续和他谈下去。
我还是时时见他,知道他在自修,不到三年,他就到美国去了,当他渐渐出名之际,我再想起他所说的那番话,觉得多少有点道理。
现在的中、小学教育,就算不像他所说的那样偏激,是白痴教育,也至少是不适合有特别才能的人,十年到十二年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
余全祥在长途电话中,将他选择职业的决定告诉我,当时,他在听了我的话之后,笑着:“是的,我不了解阿拉斯加,而且,我想我也不会喜欢这个冰天雪地的地方。”
我忙问道:“你是说,你有别的理由?”
“是的,”余全祥立即回答:“别的理由,你再也想不到的,我爱上这家公司总裁的女儿,所以我才不得不作那样的选择。”
我听了之后,不禁大笑了起来。
在我的笑声中,他又道:“你知道,我没有亲人,所以,当我结婚的时候,我希望你能来参加,作为我唯一的中国朋友。”
我几乎连考虑也没有考虑,就答应了下来:“好的,什么时候?”
“大约在半年后,我先得毕了业再说,到时,我再告诉你。”
“好,一言为定。”我回答他。
那是我和他的一次通话,自那次通话之后,足有半年,只是在一些通讯中,或是一些杂志上,看到他的消息。
而他在结婚前一个星期,他才在长途电话中告诉我,我应该启程了。
五天之后,我步出机场,踏足在旧金山的机场上,我看到了余全祥,和他在一起的,是一个十分动人的红发女郎,那自然就是他的新娘了。
那红发女郎叫作云妮,和余全祥亲热得一直手拉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