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走去,只见书房之中,也是一片凌乱。
我刚想转身走出书房,去找寻季子之际,忽然看到在书桌面上的玻璃上,有已经成了褐色的,以鲜血涂成的几个日本字。
我开了灯一看,只见那是“他带走了她”五个字。
“他带走了她”,那“她”,当然是指季子而言了。然而,那“他”又是谁呢?“带走了她”,“带走了她”,难道那是方天?
方天比我早离去,我又是步行回家的。虽然我步行的速度不慢,但方天如果有车子的话,比我早到十多二十分钟,是没有问题的。
也就是说,方天有充份的行凶时间,而博士的尸体,犹自微温,也正证明一切是发生在极短时间之前的事。
我竟没有想到方天会作出这样的事来,而放他走了!我一个转身,冲出了屋子,冲过了花园,来到了大门口。
到了大门口,被寒风一吹,我的头脑,才逐渐恢复了冷静。
博士已经死了,虽然惨痛,这已是无可挽回的事实了。如今还可以挽回的是季子,方天以这样的手段带走了季子,对季子来说,那无疑是置身狼吻!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既然是不久之前才发生的事,那么,我只要不放松每一秒钟的时间,紧紧地追上去,说不定可以追上凶徒的!
我已没有时间去和纳尔逊先生联络,也没有时间和东京警方联络,我必须迅速地采取蚌人行动,在时间上和凶徒赛跑!
我低下头来,看到大门口有新留下的汽车轮迹,博士并没有车子,那可能是方天留下来的,门口的轮迹,十分凌乱。
但当我走出几步之后,轮迹清楚了起来。乃是自东而来,又向东而去的。我循着轮迹,向前奔出,奔出了二十来步,轮迹便已不可辨认了。
我额上隐隐地冒着汗,那轮迹是我所能够追循的唯一线索,但如今却失去了。方天会将季子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