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来到了我的身旁,把那柄匕首自我手中接了过去,把玩了一阵,忽然摸出一柄十分精巧的手枪来:“这给你防身!”
或许是受了我师父王天兵的影响,我热爱武术,也喜欢各种武器,但是枪械却不在其内。一般身怀中国武术绝技的高手,对枪械都有一定程度的反感。这实在是很可哀的事--一身武功出神入化,血肉之躯,也无法挡得住射出来的子弹,“枪炮不入”,只是一个黑色的笑话。
王天兵本身武功绝顶,自然也厌恶枪械,连我也不免受了影响。
所以我摇头:“不,这种武器,带在身上,只怕反而会惹麻烦!”
况英豪坚持:“不,你带着,这上面,刻有我父亲的名字,沿途军警,见了都要卖几分面子,可以免却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方便多了!我和祝香香都不禁由心底里佩服出来,才两厘米多直径的钥匙圈,竟然可以用飞刀穿过窗户再钉在地上,这份手劲与准星,实在令人心寒。
我和祝香香都没有动,这时窗外传来一把声音,阴声细气地道:“两只雏鸡,放下钥匙,夹着尾巴滚吧。”
这时,我的倔强脾气又发作了。一来,铁蛋是我的好朋友,以我的性格,无论如何也不会丢下他自己逃生。二来,在我的心上人前叫我夹着尾巴滚出去,卫斯理以后还能做人吗?(这种豁出去的性格,在我成年后仍然保持,为我惹来不少麻烦,但也为我带来不少朋友。)
我把手上的包袱朝窗口一抛,一个打滚,已极快地从左脚鞋底中掣出堂叔给我的匕首,正想扑到窗台下,占个有利位置。
可是,我闯进江湖后的第二次出手,仍然犯了和第一次的同样错误:小觑了敌人,高估了自己。
精光一闪,在祝香香的惊呼声中,已感到咽喉一阵凉意!
在一刹那间,我感到死亡的逼近,但说也奇怪--心头竟然出奇的平静。在千百万分之一秒中,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