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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士科开考的地方在尚书省的礼部贡院,比起解试,这省试要严苛的多。入尚书省参加科考的考生,一路都要经过严苛的盘查,而且一层较一层更为严苛。尚书省外只需检查考生身份户籍,进了尚书省抵达礼部,除了检查考生身份户籍外还要要检查随身携带物品,到了贡院更是需要例行搜身,在进入考场的时候还要除去上衣检查,防止夹带,一关接着一关。
若有任何违例,官员也不与考生客气,直接逐出考场。
裴旻就亲眼看见一位仁兄将经文抄写在衣袖里层给检察官现,直接记下姓名,赶出考场,勒令他一年不得复考。
若在别的朝代遇到这种事情,少不得入大狱受刑,但唐朝在刑法上是公认的宽松。对于这种情况,只是逐出警告一年不能复考而已。
裴旻心中想着:若日后有机会,可以在这方面提提意见。刑法宽松并不是坏事,可该严的时候还得严苛。儒皮法骨才是治国关键,尤其是科举考试这方面,更应该从严处理。毕竟这考状元考的是为国为民的父母官,靠着投机取巧而获得成功的人,若是地方任官,岂不祸害一方土地?
胡思乱想中,裴旻通过了严苛的检查,进入了考场。
看着手中的题卷,裴旻方才现自己在幽州所参加的解试与这一次的省试完全不在一个档次的。解试考三场,分别是默写、墨义、帖经。省试也是考三场。考的却是经学、诗赋、时务。也就是说解试的三场,才能抵得上省试的第一场,内容还更加广泛。
依照唐朝以前的规定,是考一场淘汰一批人,考一场淘汰一批人。平心而论这种淘汰方法固然提升了效率,但是大大的挽杀了真正的人才。经学还好说,属于大众知识。但诗赋靠的更多的是艺术天赋,不是所有人都能掌握这门艺术的。往往考到时务的时候,真正优秀的人才已经在诗赋这一关折戟沉沙给淘汰了。
而糊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