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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第二具尸体(5 / 13)

B曾经穿的衣服,这件衣服虽然经过了洗涤,但是法医“蜀黍”仍在衣服上找到了几处可疑斑迹。这些斑迹经过检验,确证为血迹,而且是小B女朋友的血迹。有了这一个有力的证据,小B无法抵赖自己的罪行,只有乖乖伏法了。

最后,法医物证还能作为警察排查犯罪嫌疑人的依据。

有一些案件,因为死者的社会矛盾关系不明显,所以警察叔叔们一时找不到犯罪嫌疑人。虽然有的时候法医“蜀黍”们可以通过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认定是熟人作案,但每个人都会有很多很多熟人,警察叔叔从何查起呢?这时候,遗留在现场的法医物证就成了有力的排查依据,警察叔叔可以通过DNA比对作为摸排[注]的手段,很快找到真正的凶手。

2.法医物证学的历史

法医物证学在很早就已经开展了,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因为科学技术发展所限,法医物证学仅限于常规物证的手段。而且,那个时候的法医物证作用不大,很多时候只能作为排除犯罪嫌疑人的依据,却不能作为认定凶手的利剑。这是为什么呢?什么是常规物证呢?常规物证研究的对象主要是体液,比如血液、唾液、精液等。研究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预实验:法医“蜀黍”在现场靠肉眼,或者借助一些特殊的光源发现了一些可疑的斑迹,这些斑迹都是之前液体落在载体上遗留下的斑迹。法医“蜀黍”在发现这些斑迹后,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确定这些斑迹是什么。这就叫作预实验。预实验有血迹预实验、精斑预实验等。

比如血迹预实验,之前法医“蜀黍”们用一种叫作联苯胺的试剂来进行。因为联苯胺是强致癌物质,所以现在用四甲基联苯胺来代替。法医“蜀黍”把可疑斑迹的一小部分用滤纸擦拭后,把四甲基联苯胺滴落在滤纸上。如果依旧无色,则不是血迹,如果呈现出蓝绿色,则可以判断这可疑斑迹就是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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