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口出血明显,是有生活反应的,说明这个巨大创口是在刘刚死亡之前形成的,而且如此大量的出血也可以导致刘刚的死亡,所以我们认为刘刚的死亡是一个合并死因。
飙哥仔细看着刘刚颈部的巨大创口。如果不是颈椎仍连着,这个巨大创口甚至可以导致死者身首异处。
飙哥指着创口的两端说:“你看看这里。”
我仔细地看了看创角,发现创口的两角都有明显的拖尾,就像是眼角的鱼尾纹一样,仔细数了数,拖尾有七八条,很浅,只划伤了表皮。
“这,又说明了什么呢?”飙哥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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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叫试切创,在自杀事件中多见,但是此案显然肯定不会是自杀,我一时没有想明白,就摇了摇头。
飙哥说:“这个看似是试切创的拖尾痕迹,实际是多次切割同一位置形成的,因为着力点在颈部的前侧,而颈部的切面是类圆形,所以创口两侧的力度就会明显减少,多次切割颈部,导致一个巨大创口,在创口的两端就会形成多条皮瓣。”
我挠挠头,这我知道,但仍然不明白飙哥的意思。
飙哥接着说:“颈部的损伤,比对头部的损伤有一个特征,就是集中。头部的损伤很分散,符合在搏斗中形成,颈部的损伤集中,且血迹流注方向是从前往后,说明颈部的损伤是在死者已经倒地并失去抵抗能力的时候形成的。”
我又挠挠头,心想这个我也知道。
突然,我明白飙哥问这个问题的意思了:“明白了,飙哥。你是说,死者明明已经失去抵抗能力,并且损伤已经足以导致他死亡了,但是为什么凶手还要切割没有抵抗能力的死者的颈部,对吧?我觉得,这个行为出自凶手恐其不死的心态。所以我认为,这是一起熟人作案的案子。”
飙哥赞许地点点头:“对了。我就是这个意思。熟人作案可以定,那么你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