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上被撞成尸块的,这些对法医来说都已经见怪不怪了。
但是,这一具被车辆拖擦出数公里的男性尸体,倒是让人看着更加不舒服。按照交警对原始现场拍摄的照片来看,死者是处于俯卧位的,因为腰带挂在了底盘上,所以被车子高速拖擦,整个正面的衣着已经被与地面摩擦产生的高温烧尽了,剩余的衣物残片周边还有烧焦的痕迹。尸体的面部、胸腹部、会阴部、四肢前侧的皮肤几乎都已经摩擦殆尽,皮下组织和肌肉也有被高温烤焦的痕迹。
换句话说,解剖台上的这具尸体,因为开始是被俯卧放置的,我们并没有感觉到明显的异常,但是合力把尸体翻过来的时候,着实被“震撼”了一把。
这具男尸最可怖的不是那血肉模糊的躯干,而是那张血淋淋的脸。这张恐怖的脸上,没有鼻子,没有眼睑,两个眼球也爆裂了一个,另一个眼球白森森的,耷拉在眼眶里。嘴唇已经磨得焦黑,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幸好下颌两侧的皮肤还存在,否则露出两侧咬肌怕是会更显恐怖。
看着正、背两侧强烈反差的尸体,大宝说:“和现场状况很吻合,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吻合不吻合,可不是看表面。”我一边给手术刀柄装上刀片,一边说。
“尸体整个正面都已经血肉模糊了,连有没有生活反应都看不出来了。”大宝用止血钳夹起尸体正面所剩无几的皮肤,看了看边缘,也已烧焦。确实无法从表面来判断这些拖擦伤是死者生前形成的,还是死后形成的。
“说得挺恐怖的。”林涛说,“如果拖擦的时候死者还没有死,那该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情啊?”
“黑米在感觉自己疑似轧到东西的时候,处于停车状态。”我说,“如果这时候死者还有意识,会大声喊叫的。在那种僻静的地方,又在自己的车底,黑米应该不会听不到。”
“如果是听到了,仍不愿意下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