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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案 夺面老屋(17 / 28)

的面部组织中,我甚至无法分辨哪一块是鼻子,哪一块是眼睑。甚至眼球都已经爆裂,在眼眶里还看得见已经塌陷了的黑白相间的眼球壁组织。乍一眼看上去,这确实是一个没有面孔的尸体。

“这记者够缺德的,”大宝说,“这么血腥也往网上挂。”

“这是什么工具形成的?”林涛的提问把我从揪心的思绪中扯了出来。

我用止血钳把面部缺损部位周围的皮肤拼了拼,说:“可以在还没有缺失的面周皮肤上看到条状的创口,工具倒是没什么问题,是砍器,很锋利。而且,刃长应该接近于死者面部的长度,所以,应该就是普通的菜刀吧。”

“菜刀能把人砍成这样?”林涛问。

我点点头,说:“这样的损伤不是一次形成的,而是数十次形成的。死者处于一个固定的位置,被反复砍击面部,多处创口融合,皮肤等软组织挫碎,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林涛可能是想到了峰岭市的案件,说:“砍击这么多次,难道又是精神病人作案不成?”

我从头到脚看了一遍尸体,说:“损伤、工具什么的,对于这个案件应该不难。至于是不是精神病人作案,没有太多依据。上次的案件是多个不合理的点结合在一起,可以推断是精神病人作案,这个案件则不行。我感兴趣的,倒是死者的衣着。”

郑金氏下身穿着一条棉毛裤,光着脚,脚上还有一双没有提起后跟的布鞋。上身穿着一件棉毛衫,外面套了一件旧时的马褂儿,马褂儿在腋下的位置系了个扣子,其他的扣子都没有扣。

“死者的衣着,我们一眼就能看得出,是入睡时的衣着。”我说,“可能是听见有动静,披了一件外套、趿拉着布鞋就出门了。”

“对。”大宝说,“这个衣着反映的就是这个情况。”

“那老头儿的衣着呢?”林涛问。

我和大宝走到运尸车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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