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受刑人。
“死刑通知单
受刑人:丁震
罪行:故意杀人
执行日期:十一月七日
执行人:Eumenides”
11:36:27,丁震给出了回复:“Eumendies?你到底是谁?”
11:36:53,Eumendies:“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曾经做过什么。”
11:39:11,丁震:“你这是在恐吓我吗?我会报警的。”
11:39:31,Eumendies:“你不用多此一举,警方很快就会来了。”
11:39:43,丁震:“你什么意思?”
11:40:52,Eumendies:“我能够找到你,警方当然也能够找到你。”
11:41:35,丁震:“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11:43:45,Eumendies:“十年前,一月十二日,你杀死了一个女大学生。然后你处理的她的尸体,把其中的大部分扔进了你住所背后的宝带河里,其他一些肉片和头颅等等则分抛在市内各处。”
11:44:21,Eumendies:“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11:47:12,丁震:“你要杀了我?”
11:47:54,Eumendies:“是的。但也许在我动手之前,你就会自杀的。”
11:48:09,丁震:“荒唐!”
11:50:38,Eumendies:“警察很快就会找到你,你将因为一一二案件而受到严密的调查。同时全国的媒体会蜂拥而至,你所受到的瞩目将远远超出你曾有过的学术地位。你还不得不面对被你抛弃的死者遗体,那颗头颅,还有从河底打捞上来的遗骸都将在你眼前控诉着你的罪行。到那个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