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婆婆杀了一只狗招待他。这条狗她养了六年。狗依偎在她的脚边,抬着头,舔一下主人的裤管,她也用手抚摸着它的头。过了一会,她拿出一把刀,将它的头揽进怀里,把刀叶就送进了它的脖子。狗号叫一声迅速地窜到了店旁的柴堆里,她向它招了招手,它就跑回来,继续依偎在主人的脚边,身体有些抖。她又摸了摸它的头仿佛在安慰一个受伤的孩子,但是,这温情一瞬而逝了。她的刀,再一次戳进了它的脖子,与前次毫无区别,同一个伤口。狗叫着,脖子上插着刀,又窜到了店铺旁的柴堆里。主人向它招了招手,它疵牙咧嘴,这一次是爬了回来——如此又重复了两次,它才死在爬向主人的路上,它的血迹也在那条路上。
侏儒带来了很多礼物,金首饰,香水,一捆钱,还有几个罂粟壳。孟婆婆把所有东西都扔到窗外,她说,我不要。
“那你要啥?”
“不要你走。”
“我还会回来的。”
“啥时候回来?”
“冬天。”
“冬天啥时候?”
“下雪的时候。”
晚上,他们吃狗肉,喝烧酒,度过了一个狂欢的夜。
第二天清晨,他就走了。这个小小的侏儒,比男人更象男人,要走的时候从不回头。
两个男人能象一个男人爱她,这是莫大的幸福。尽管这两个男人的身高加起来还不到她的耳朵,她除了杀狗之外,唯一的爱好就是睡觉,很少出门,因为她长的实在是太丑了,她的肥胖又胜过她的丑陋,在她26岁的时候,她的体重已经超过300斤,过度的肥胖甚至使她无法自己系鞋带,所以整天都穿着拖鞋,一年四季都穿着裙子,夏天,她穿一条裙子,冬天,她穿四条裙子。她的裙子是村里一个裁缝为她特制的,她从来不带胸罩,应该说没有一款胸罩可以容纳她的大Rx房。
她的丑和她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