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小袋子出来,拉着他的老婆的手:
"你老公说什么礼也不准送,我们女人例外,而且是旧的,我原来穿的那件,刚才已经叫佣人送出去改过,下襟剪短,一定正合适!"
他老婆吓了一跳,近乎尖叫地喊:"不行!不行!声音直发抖。"唉!剪都剪了,我也不能穿了,又不是新衣服,你怎么这样呢?"
老婆回头看他,两眼惶恐。他点了头。
"这才对嘛!"男主人拍拍老同学的肩膀:"你不准我送东西,一根小树枝总成吧!"举手便折下那朵木莲花,递到他手上:"童年!童年!回忆一下。"
他的脸又胀红了,倒退着往大门移动,竖直食指:
"君于一诺啊!不推开车送。"
"当然!当然!"男主人举起双手作成投降的样子:"而且车子送令郎去上课了,等在补习班门口,说不定正送令郎回家呢!"
七天之后,他的孩子再不用老远到天母打"火鸟"了,因为有人运了一台到门口。他一生不曾见过孩子那副兴奋的样子,东西又没处退,只好留了下来。
十天之后,他又看到那个案子。犹豫了一整天,临下班,批了"可"。
"想一想"
"他"为什么会签原本不打算批准的公文?
因为接受了对方的盛情的款待,并收了礼物!
但是让我们回想一下,"他"得到了什么?
不过是一餐丰盛的午饭、两瓶酒、一件衣服、一朵花、孩子上下补习班的一趟私家车接送,和一个电玩。全部加起来,也值不了什么钱!
"他"不是原先坚持不接受对方的馈赠吗?为什么还会接受?
这就是故事的重点了——
因为那都是无法拒绝的东西,当他要拒绝时,已经来不及了!
那不是一百万块钱,一辆车,一只都彭打火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