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跟你做过的事情,即使从记忆中抹去,也无法改变它曾经发生过是一样的道理。
我跟琉璃交往过很多年,我们已经快要结婚了,而且我答应过琉璃照顾她妹妹的事,我都承认。
因为这些确实都存在过。
当年琉璃刚离开的时候,水晶差不多跟你同样的年纪,也刚上大学不久。
在此之前,都是琉璃赚钱供水晶上大学,当然我也会贴补一些。
琉璃离开后,水晶上大学以及留学的所有费用,包括买房子的事情,全部都是我负责的。
我答应过她姐会照顾她,但除了金钱外,其他我无能为力。
这些年,我没有见过她。
钱的问题,后来都是交给了何助理处理,她定期帮我转账过去,或是水晶临时有需要额外的支出,也会给何助理打电话。
我们的交集就这些。
她毕业后,就没有在跟我要钱了,去一个地方,会给我寄一张明信片,都是何助理代收的。
所以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她了。
那一天在楼下遇到她的时候,一开始我也没有认出来。
后来她跟我打招呼,我才认出来。
她住在我们楼下,跟我没有关系。
房子也不是我找的。
还有我不跟她打招呼,只是觉得没有必要而已。
毕竟对于我来说,她跟陌生人没有什么区别。
我们之间的交集,从她独立后,就结束了。
只是我没有想到,这些年来,她一直对我抱着一些想法。
至于易琉璃——
小红帽,我很抱歉,我无法将她从我的记忆里剔除。
就好像生命里从来没有这个人出现过一般。
毕竟我们青春年少的记忆中,都是彼此。
我深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