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去云南,他一口就拒绝了,现在看来,他应该是在那里有人,怕我去了耽误他的好事,呜呜……”
……
叶和欢敞开双臂躺在自己的床上,睡意渐渐袭来,在迷迷糊糊时,突然有点想严舆。
在这种心烦的时候,她总是特别容易想起远在渥太华的严舆。
她第一次见到严舆是在温哥华的一家酒吧,那个时候,她正在跟那儿的黑人驻唱歌手学唱歌,不同于其他年轻人,英俊帅气的东方大男孩坐在角落,埋头喝酒,面对搭讪的洋妞也冷眼相待。
那天深夜她回到住处,秦寿笙打电话告诉她,她妈妈好像又换了一家环境幽静的疗养院。
环境幽静,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偏僻,鸡不生蛋鸟不拉屎。
她盘腿坐在地毯上,整整一晚都没有合过眼睛。
可能也因为如此,在停药一年后,她整个人又开始烦躁,十五岁的女孩甚至在酒吧跟人大打出手。
也是那次,她认识了严舆,是他拉着她的手,把她从一场群殴中解救出来。
如果说叶和欢的生活是灰暗潮湿的,那严舆无疑是一道明媚的阳光,自此照亮她孤寂的世界。
当时的严舆是温哥华某大学的高材生,洁身自好,身边没有莺莺燕燕。
她总喜欢背着吉他去学校找他,他在图书馆学习,她就安静地坐在旁边等,然后跟他去吃晚饭。
初识时,她告诉他,她的妈妈得了抑郁症疯了,她爸爸另娶了老婆,嫌她碍眼就把她放逐了,所以在严舆眼里,她就是独自流落在异国的孩子,多了一份同情,所以不排斥她的靠近。
她初中的毕业典礼,严舆是她的家长,他拿着相机给她拍了整整一卷的胶片。
后来,她跟严舆坐在学校林荫道的长椅上,听他讲大学里的事情,中途,她突然转头问他:“阿舆,你现在有女朋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