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略微狂野的味道。
“这大半夜摸到我的房间来,而且还穿得这么少,难道你就不害怕吗?”陈半闲不由问道。
“我当然不害怕了。”江佳丽淡淡地说道,赤着玉足走到了酒柜前面去,从里面选出了一瓶威士忌来,她喜欢喝烈酒,不喜欢喝红酒,酒越是烈就越是喜欢。
陈半闲搓着自己的下巴,无奈地笑了笑,也跟着她走到了阳台上坐下,她将酒倒入了酒杯当中,将一杯推到了陈半闲的面前来,说道:“好久不见了!我这才发现,自己竟然挺想你的。”
陈半闲摸到了她常年握刀的右手,但是上面却没有一点老茧,甚至就连骨头都没有因为练刀的原因而变粗,她的手还很柔软,捏上去仿佛没有骨头一样,也正是有这样的一只手,才能将刀用得这么细腻,这么淋漓尽致,才能挥毫泼墨得如此写意。
江佳丽的面容上不了九十分,但是却也够得着美女这条线,关键是她的气质,无时无刻不在烘托着她的美貌,以至于让人觉得她比很多面容比她要长得好的女人还要好看,还要漂亮得多。
陈半闲在温哥华的时候就刻意勾搭江佳丽,那时候勾搭她是因为她爹江野舟是大圈帮的一名老大,再加上种种原因,不勾搭也得勾搭了。现在几个月没见,他甚至都忘记了这个人了,但是一照面了,却有一种心痒痒的感觉,仿佛有一条暧昧的,无形的丝线牵扯在两人的身上一样。
江佳丽斜睨了他一眼,就笑着问道:“看我的刀没带在身上,所以就很放心地占我便宜是吗?”
她将后背靠到椅子上,双腿一抬,压到了栏杆上去,一双美腿在夜色当中泛着白皙的光泽,让人很想去摸一把,她的腿很长,脚掌却不大,就连脚趾的形状也是珠圆玉润,好像她身上无处不透出一股书画当中的那种婉约和才气,让人赏心悦目,舍不得挪开目光。
她要是穿上古装,那气质估计得爆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