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容寒在立下军令状的最后一天,完成与东方公司的合作。
本来这事算是给股东一个交代了吧,就算是冀氏公司与东方公司在利益对半分配,但因为东方公司所要承担的风向与冀氏公司一样大,所以,这也可以理解。
然,现在股东们又不满意了。
因为那个合作协议,损害了股东们的利益,哦不是损害,而是说减少了他们的利益。
他们的一半利益被让了出去,这冀容寒到底是怎么办事的啊?冀向阳怎么会同意如此不公平的条约协议啊?
还是说他们父子俩是不是与东方公司另有协议,吞并他们这些股东们的利益来签这个合约的?当然了这是他们在私底下怀疑的。
本来这个项目是卡在这重要的关口,不管是退是进,都是巨大的利益损失。所以才会在中途找人合作这个项目,就是为了分担冀氏集团的所有风险与损失。就像东方公司陈国光的助理陈兰所说的,东方公司就算在中途插进来合作的,但实质上东方公司所要承担的风险与损失与冀氏集团是一样的多,哦,是更多,毕竟东方公司才刚落角于Z市,根基不稳,一不小心很容易被连累,进而,被其他企业联合起来打压,所以,东方公司要对半的利益,无可厚非,是应他们所得的。
这些理由说出去,相信这些股东们就算不情愿,但也应该会理解的才对。
可是,现在的股东为何会有如此之大的反应,对着冀容寒如此的不满。
实际上很简单,那就是在冀慕公司与东方公司确认合作的第二天,Z市的那个空缺副市长之位,也就是这个大项目的最高监管人,到达Z市走马上任。
听到这个消息时,冀容寒气得吐了一大口血。
就一天,就差一天,就只要再等一天,这个项目就能不用找其他公司合作,那么大的一块蛋糕,冀慕公司就完全独享了,可偏偏就差这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