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分为三种,政府,金融机构,企业。
同理,政府发行的被称之为国债,利率稍微低一些,但银行的利息高,另外两个的利息低,虽然各方面不如其他两个,但国债的销售速度却是最快的,因为背后借款人是政府,还款能力无需担忧,最为稳定。
另外两个虽然收益高,但是风险也同样高,虽然后世的债券被控制的极其严格,很少出现亏空的现象,但除了国债以外,并不代表不存在。
而且稍稍有点头脑的人,其实是不愿意购买国债的,几年的时间,给的那点利息够不够贬值的差价都是另一回事。
与其有钱买国债,大多数人更愿意买套房子等着升值,回报率绝对国债更靠谱。
但是现在是大唐,买房子升值虽然也靠谱,但是能买的地方太少,卖的人也不多,还没到全民炒房的时候。
企业发行债券,如果商业集团成功了,后面必定会有一大堆的尾随者跟随,而这个时候,如果没有严格的准入限制以及律法的约束,债券必然会迅速的失去信誉,甚至带来更恶略的后果。
但是发行债券,对于大型企业来说,的确是很有帮助的。
他们所需要的贷款数额巨大,钱庄在这个时候是很难贷给他们的,而且债券的利率实际贷款少了不少,拒绝是肯定不能拒绝的,而且朝廷将来也是要发行债券的,这是一种良好的信誉问题。
“发行债券可以,但是必须要满足所有的条件才可以。”想了许久,李元吉最终还是点头同意了。
不过限制条件却必须要提高,避免什么杂七杂八的人都想着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没有严格的限制与审核,只会将事情搞的越来越乱。
“若想发行债券,必须得到所在县县令、县丞、主薄三者之一出面担保,所在州刺史、别驾、长史三者之一出面担保,两者皆具,呈发展省审核,尔后移交户部审核,之后朕亲自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