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猜是你过来。”
孟敬挨着她,也稍稍打量,问:“知道啥事么,怎么连通稿都没有?”
“不知道啊,听咱们老头子说,这是紧急召开的,可能没时间准备吧。”
俩人低声聊着。会场几十个座位已经全满,接着脚步声起,从外面进来两个人,走到台前坐好。
一位是电影局宣传处的。娱记们都很熟,另一位不认识,但看名牌写着国际交流处的字样,派头颇大。
“非常抱歉啊。因为通知的比较急,大家肯定也很辛苦,通稿我们还在准备。过后会发给大家。”
宣传处的那货客套几句,随即展开份材料,正式道:“本次通气会,主要讲两件事情,第一件……”
他低头,照着念道:“为了加强对电影行业的管理,发展和繁荣电影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12月12日,也就是前天,大衙门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最新的《电影管理条例》。”
“嗡!”
开篇一出,所有人顿时吓尿了,你瞅瞅我,我瞅瞅你,窃语声不断。大早上的,不情不愿跑这来开会,结果搂头就是一棒子。
什么叫《电影管理条例》?
从立项,到审批,投资,版权,建组,拍摄,后期,公映,参展,分成,违规,处罚……一整套的流程,它都管。
国内有多少人吃电影这碗饭,大到国企、电视台,小到路边群演,除了层层扒皮的潜规则之外,这会又明晃晃的多了份御笔朱批。
以前,有96年颁发的旧条款,哪会各方面还很落后,规定极为笼统。现在好歹进步了些,虽然娱记们还没看到全文,但不妨碍他们对此事的盖棺定论:
新家法!
那哥们在台上唠唠叨叨的当水逼,慢条斯理,底下人却急疯了,迫切的想看到通稿,以便迅速抓住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