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他们还吃自己的族人!
据说曾经一个跟食人族有过龃龉的小部落,合族上下几十人全部被食人族给杀了,除了女人,小孩儿都没放过,统统给杀了,然后给砍成几节烤了吃。
听到这话的南浔眼泪差点儿掉下来。
好凶残,为什么这么美好的世界会存在一个这么残暴的部落?
所有的人全都神经紧绷地瞅着前方。
听说食人族刚刚选出了新族长,不知道这新族长是不是更为凶狠残暴。
如果食人族要开战,他们会结合周围大大小小的部落一起将这个凶残的部落铲除!
远处,有二三十个健硕的男人正提着长矛往这边来。
那长矛不是普通的削尖的木棍,众人注意到,有石尖儿打磨成的枪头被安在了粗木棍的一端,看起来锋利无比。
其他部落的男人们不是没想过把石刀或者石枪安在木棍上,但是石刀石枪毕竟太重了,拿久了胳膊就会酸,更别说提着这种长矛去逮捕猎物,这会大大影响他们捕猎的速度。
可是食人族却做到了,他们的四肢比一般人还要有力,据说他们每个人都能扛起一头四五百斤重的吭哧兽,他们奔跑的速度也比一般人快上许多。
为首的男人长得很年轻,他的肌肉雄健结实,一头黑发打理得很柔顺,不像其他野人那样杂乱得如同一个鸟窝。
男人下身围着的兽皮围裙乃最难猎捕的猛兽——大型锯齿虎的斑纹虎皮,一只长矛被他轻轻松松地提在手上,长矛朝地的一头固定着一个笨重却磨得十分锐利的石枪头。
他嘴角轻轻勾着,一双漆黑而犀利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给人一种十分危险的感觉。
跟着众人一齐看向食人族的南浔差点儿惊掉了下巴。
这男人特么的就是阿莽啊啊啊!
卧槽卧槽,她太震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