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是其中最开朗爱闹腾的人。
“等等。”王俊对阿肯说:“我认识她,是个朋友,能不能让她过来一下?”
“当然。”阿肯自然要给他这个面子,保安也早就停下了。
斯蒂芬妮迈着小碎步跑过来,王俊离近了看她更觉得怪异。
她染成白头发,穿着肥大的黑色连衣裙,如果带个尖顶帽子的话,就像个巫婆了。以前挺清纯的模样两年不见怎么变这样?
她朝着王俊笑了笑,又朝着阿肯鞠了一躬,递上唱片道:“阿肯先生,我是音乐系毕业的,能写歌,也会唱,请你听听我录的歌,只需花一点时间。”
阿肯看向王俊,就是询问这人和你关系怎么样?
王俊既然刚才应声,斯蒂芬妮又期盼的看着他,眼神像等待食物的松鼠似得,他怎么可能不管?
“阿肯,听一下吧,也许会有惊喜,我听过她唱歌,参加歌唱比赛还拿过奖呢。”
“好吧。”阿肯接过了唱片,立即问随行的助理。“找个cd机来,我现在就听,王,有兴趣一起吗?晚走一会儿。”
“好啊。”
1973年出生的阿肯比王俊大十岁,阅历丰富,很会做人。
在这里立即听是最好的选择,显得很重视王俊朋友的事,够哥们。如果歌很烂,他要拒绝也当着王俊的面,对方说不出什么。
如果他以后听,拒绝这个“魔女”,王俊有可能觉得他在敷衍了事。
艾比和斯蒂芬妮聊了几句,陪着等结果,cd机很快送来了。
两人一人一个耳麦,并肩听cd,因为在门口,这一幕也被隐藏着的狗仔队拍了下来,明天有新闻题材了。
王俊听英文歌根本感觉不出好坏,只是觉得还不错,至少她声音比较清澈。阿肯听了一会儿,却是喜上眉梢,越来越兴奋。
只是三分多钟阿肯